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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铺垃圾费收取标准

更新时间: 2021-06-30 00:00:00

经营性门店(除饮食业):经营面积在十平方米以下的按每月15元征收,十平方米以上的超出部分按每平方米1.5元月标准征收。

饮食业经营性门店:以经营面积为单位,按每平方米2.0元月标准征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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