改制不是公司变更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》第九条,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,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,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。
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,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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