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、租金、腾退等纠纷,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,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,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23条,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天气预报查询提供全国天气预报,旅游天气预报,国际天气预报,天气资讯 ,天气预报网数据来源中国天气预报网,天气预报查询仅供参考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