纳税人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。也就是说,应当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。如果你需要所在单位代办2019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,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书面确认;逾期未确认的,则需在2020年6月30日前自行办理年度汇算。
天气预报查询提供全国天气预报,旅游天气预报,国际天气预报,天气资讯 ,天气预报网数据来源中国天气预报网,天气预报查询仅供参考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