错峰出行措施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考虑到实施后市民出行习惯有一段适应期,公安交警部门将设置执法过渡期,即5月1日前对“非浙A号牌”小客车在调整的区域道路内违反错峰出行规定的暂不处罚,作教育提醒;5月1日起按错峰出行相关规定进行执法管理。措施实施后,将对接各导航平台把本次错峰出行纳入导航提醒,并在边界道路设置错峰出行标志。
天气预报查询提供全国天气预报,旅游天气预报,国际天气预报,天气资讯 ,天气预报网数据来源中国天气预报网,天气预报查询仅供参考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