业主可拒交物业费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1、违规收取物业费;
2、未经同意而增加服务;
3、延期交房;
4、未经相关部门批准;
5、没有收房;
6、没有签合同;
7、有证据证明物业服务太差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七条规定,违反本条例的规定,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;给业主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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